住宅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4-07-12 15:24:28
住宅工程施工合同

住宅工程施工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住宅工程施工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住宅工程施工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工期:开工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工程总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维修清单为准)。

四、结算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五、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七、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单位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4、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6、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其它

1、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由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住宅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电话: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平层

4.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_种承包方式: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

③其它方式

5.施工内容:(附施工图和工程明细)

6.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7.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包干价)

8.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______元;水电等管线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款____________元;家具、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的尾款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签印,取得乙方签字的收据,除此之外的凭证,甲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此处隐藏42547个字……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指对隐蔽工程部分(包括封闭前的水电路改造工程、防水工程等)进行的验收;

3.工程中期验收(工程进度过半)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如有监理方,监理方应一同参与验收。

(二)甲、乙双方应在相应工程完工后,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3)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并签字确认。

1.当具备验收条件与标准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日内进行验收,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在日内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日内未对验收结果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验收结果;若甲方要求复验,应在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由甲方承担复验费和返工费,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工期相应顺延,若复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复验费及返工费,工期不顺延。

2.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对不合格部分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重新通知甲方验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交竣工申请,甲方应自接到竣工申请日内组织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若甲方需另行安排竣工验收日期的,由双方协商后确认具体时间,但竣工时间以乙方首次提交竣工申请时间为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工程款(附件6),签署保修单(附件7),提交水电竣工图或相关文件(未出现在预算表及变更表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在工程验收中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已办理竣工验收,并结清工程款,签署保修单后,甲方提出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结清工程款而乙方未及时开具保修单的,保修期自结清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内甲方未结清工程款的,甲方需承担相应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

(四)装修工程保修期为贰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伍年。

1.保修期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保修期自甲方入住日期开始计算;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进行验收的,保修期自原约定验收时间开始计算。

2.保修范围是乙方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终止,乙方对已经完成的成品工程履行保修责任。

3.乙方包工包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所产生的维修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凭加盖乙方公章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7)。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元(或合同金额的%);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出现争议的,参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四)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照本条第三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有异议一方提交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六)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经协商,三日之内无结果的;

2.同场其它非乙方施工队伍不配合,甲方未及时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的;

3.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4.乙方提供的材料非约定的材料的;

5.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有打架斗殴、偷盗、破坏等非法行为的;

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7.若双方同意复工,由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每日违约金,工期自动顺延。

(七)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或者其它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非责任方可解除合同:

(一)不可抗力;

(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且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四)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

(五)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

(六)协商一致。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或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四)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表》

2.《工程决算表》

3.《材料、设备表》

4.《工程项目变更表》

5.《工程质量验收表》

6.《工程结算表》

7.《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市场商管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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